食藥署官方查證

醫師開的藥一定要吃完嗎?

食藥署公布日期:07 31 2018 10:00AM

官方解答

解答:

聽說症狀緩解就可以停藥,可是也聽說藥未服畢會導致更嚴重的疾病,到底醫師開的藥是否要服用完畢嗎?

一般來說,用於緩解症狀(如鼻塞、流鼻水)的藥品,可於看診領藥或購買醫師、藥師藥劑生指示藥時,主動詢問醫藥人員,若症狀緩解時能否停藥?並經指示使用藥品。但有些藥品例如抗生素,則務必要依療程服用完畢,以避免產生抗藥性;另慢性病藥品亦須依醫囑服用,以免加重病情或造成醫師診斷上的誤差。

食藥署提醒,使用藥品時,請務必與醫師或藥師詳細確認藥品的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,切勿自行停藥或是增減藥物劑量,以確保自身健康。

其他常見謠言查證

本則查證內容整理自食藥署食藥闢謠專區,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,非醫療建議。
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— 食藥闢謠專區。

注意:本站為政府開放資料整理之查詢工具,非醫療建議。用藥、就醫、診斷請諮詢醫師或藥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