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分化妝品成分CI 77947(4)
化妝品准用色素

CI 77947(4)

狀態准許使用之著色劑
產品類型/使用範圍1
限制規定不得使用於可能吸入肺部之產品。
備註Zinc oxide;該成分作為非色素用途時,應適用特定用途化粧品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之規定。
本成分為食藥署公告之化妝品准用/限用成分,須符合限量與使用範圍規定。法規以最新公告為準,非醫療建議
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— 化粧品成分使用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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