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分化妝品成分3-(N-Hexadecyl-N-2-hydroxyethylammonio)propylbis(2-hydroxyethyl)ammoniumdifluoride
化妝品准用防腐劑

3-(N-Hexadecyl-N-2-hydroxyethylammonio)propylbis(2-hydroxyethyl)ammoniumdifluoride

狀態准許使用之防腐劑
產品類型/使用範圍口腔製劑
限量標準0.15%(以F計)
限制規定倘混合使用其他我國準用之氟化合物,其氟總量不得超過0.15%。
應刊載之注意事項1. 非藥用牙膏之氟含量達0.1至0.15%者,倘未刊載禁止孩童使用之標示,則應刊載:六歲以下孩童之使用量約為豌豆尺寸,且盡量避免吞食。若以其他途徑攝取氟化物者,應諮詢牙醫師或醫師。 2. 非藥用牙膏含氟化合物者,應刊載其氟含量。
本成分為食藥署公告之化妝品准用/限用成分,須符合限量與使用範圍規定。法規以最新公告為準,非醫療建議
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— 化粧品成分使用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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